{{ $t('FEZ002') }} 註冊組|
(一)
招生人數
108學年度對外單獨招生招收58位、免試入學招收150位,不限男女。
(二)
招生範圍及招生對象
國民中學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具有高級中等學校入學資格者;同等學力之認定標準請詳閱正式簡章。
(三)
報名方式
1.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http://www.yphs.tp.edu.tw/。
2. 報名日期:自108年6月10日至108年6月23日止。
3. 繳驗證件:詳見正式簡章。
4. 對外單獨招生入學報名費用:新台幣250元整。(惟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報名費)
(四)
招生方式及錄取標準
對外單獨招生入學係依108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轉換積分並加計學藝競賽特別加分方式辦理,會考成績轉換方式、學藝競賽特別加分及錄取標準如下:
1.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轉換積分方式如下表:
|
五科單科成績 |
A++ |
A+ |
A |
B++ |
B+ |
B |
C |
|||||
|
7分 |
6分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
|
寫作測驗 |
6級 |
5級 |
4級 |
3級 |
2級 |
1級 |
||||||
|
1分 |
0.8分 |
0.6分 |
0.4分 |
0.2分 |
0.1分 |
|||||||
2. 競賽特別加分:
(1) 國中階段參加下表所列各項競賽獲獎者可加分。
(2) 需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至報名系統,並於報到時攜帶正本供查驗。
(3) 競賽特別加分以一項且最優名次為限。
|
類別 |
競賽名稱及項目分類 |
主辦單位 |
優勝名次 |
加分 |
|||
|
縣市 |
全國 |
國際 |
|||||
|
語文類 |
國語 |
縣市及全國語文競賽 採計項目:作文、朗讀、演說、寫字、字音字形。 |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 教育部 |
第一名 |
0.8 |
1 |
|
|
第二名 |
0.6 |
0.8 |
|||||
|
第三名 |
0.4 |
0.6 |
|||||
|
第四~六名 |
0.1 |
0.3 |
|||||
|
英語 |
臺北市高國中英語演講比賽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第一名 |
0.8 |
|
||
|
第二名 |
0.6 |
||||||
|
第三名 |
0.4 |
||||||
|
第四~六名 |
0.1 |
||||||
|
音樂類 |
縣市及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限豎笛、雙簧管、低音管、小號、法國號、長號、低音號、中提琴、大提琴演奏。 *獎狀無特別敘明演奏樂器者,請檢附原就讀國中開立之「演奏樂器類別證明」,未檢附者不予加分。 *若為團體合奏者,加分減半。 |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
第一名 |
0.8 |
1 |
|
|
|
第二名 |
0.6 |
0.8 |
|||||
|
第三名 |
0.4 |
0.6 |
|||||
|
第四~六名 |
0.1 |
0.3 |
|||||
|
自然科學類 |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國際加分部分須代表中華民國出國參展方可加分。 *若為團體合作參展者,加分減半。 |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
第一名 |
0.8 |
1 |
1.5 |
|
|
第二名 |
0.6 |
0.8 |
|||||
|
第三名 |
0.4 |
0.6 |
|||||
|
第四~六名 |
0.1 |
0.3 |
|||||
|
體育類 |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主辦之籃、排球錦標賽 全國國民中學籃、排球聯賽 *國際加分部分須代表中華民國出國參賽方可加分。 *比賽項目為為乙級籃球、排球者加分減半。 |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 教育部體育署 |
第一名 |
0.8 |
1 |
1.5 |
|
|
第二名 |
0.6 |
0.8 |
|||||
|
第三名 |
0.4 |
0.6 |
|||||
|
第四~六名 |
0.1 |
0.3 |
|||||
|
資訊類 |
網際網路程式設計全國大賽 |
國立台灣大學 |
第一名 |
|
1 |
|
|
|
第二名 |
0.8 |
||||||
|
第三名 |
0.6 |
||||||
|
第四~六名 |
0.3 |
||||||
競賽特別加分項目對照表
3. 錄取標準:加總會考五科成績轉換積分、寫作測驗轉換積分及學藝競賽特別加分後,依分數高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之比序順次為:(1) 會考成績轉換總積分。 (2)
會考單科轉換積分(依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之順序)。 (3) 會考寫作測驗轉換積分。
4. 經上述比序後仍同分超額時採抽籤決定錄取人選。
(五)
錄取公告:108年7月9日(星期二),公告於網站首頁。
(六)
複查作業:108年7月9日(星期二)15時前受理學生申請成績複查。
(七)
報到入學時間:108年7月12日(星期五)8時,報到地點:閱覽室。
(八)
錄取資格放棄:108年7月15日(星期一)前。
(九)
其他注意事項:經單獨招生管道入學者,不適用免學費及補助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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