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特教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8798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三、請各校依據旨揭計畫薦派「具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 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一)薦派人數以主管學校數五分之一為原則。
(二)請宣導及鼓勵教師報名,並應考量區域之師資均衡。
(三)有意願被薦派教師,由教師填具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請於111年2月11日(星期五)前統一函送交該局彙整: 1、國小教育階段請函送本局國小教育科彙整,聯絡人: 樂渢文科員,聯絡電話:1999轉1251。
2、國中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請函送該局中等教育科彙整,聯絡人:謝竺君科員,聯絡電話:1999轉1258。
3、特殊教育學校請函送該局特殊教育科彙整,聯絡人: 麥婷婷科員,聯絡電話:1999轉6345。
四、旨案錄取名單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www.ncyu.edu.tw/cset/), 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五、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沈秀珊小姐,聯絡電話:05-2263400轉 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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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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