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特教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03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27538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為表揚優良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選拔要點請協助公告周知;如有推薦人選請於110年4月30日(星期五)前 逕送候選人相關資料予衛生福利部評選,逾期視同無推薦人選。
三、檢附「中華民國第25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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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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