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本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109年6月17日北市大理小字 第1096003703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111學年度起國民基本教育 各階段應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考量國中階段因應開 課所需將有本土語言師資需求,鼓勵本市各國民中學先行 規劃本土語文課程與師資。
三、旨案將於109年7月20日(星期一)至109年7月24日(星期 五)於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大理國小)辦理本 土語文(閩南語及客家語)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培訓,並於 109年7月28日(星期二)進行試教。
四、欲報名參加者請於109年7月10日(星期五)(以郵戳為 憑)前檢附報名表、國民身分證影印本、最高學歷證書影 印本、語言能力認證證書(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 證中高級證書或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 證書)影印本、及回郵信封(A4大小並貼妥限時掛號43元 郵資,寄回證書時使用)等報名資料,寄送至大理國小教 務處,以郵戳為憑。另將於7月14日(星期二)公告審查通 過名單。
五、請配合辦理大理國小之防疫相關規定。
六、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大理國小陳柏諺專案教師,聯絡電 話02-23064311轉1202。
七、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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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7-03
{{ $t('FEZ014') }} 20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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