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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民生國民中學

競賽訊息competition

臺北市立民生國中參加「臺北市109年度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 『從電影話情感』學生作品創作徵件比賽」實施計畫(報名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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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民生國中參加「臺北市109年度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

『從電影話情感』學生作品創作徵件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6.29北市教綜字第10930586502號函--臺北市109年度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從電影話情感」小小說及微電影創作徵件比賽實施計畫。

貳、目標

一、以情感教育為主軸,結合電影欣賞,帶動學生了解藝術元素並給予學生內省思考及表達溝通之深層活動。

二、透過小小說及微電影創作比賽方式,促進學生重視性別與情感教育意識、培養學生正確性別素養及資訊媒體素養與能力。

三、建立無性別歧視與無暴力之校園環境,實現性別平等之目標。

参、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校內承辦:輔導室主辦,性平委員會及相關處室、領域教師等協辦。

、活動主題說明:「從電影話情感」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主要目的在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對於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都應該享有一樣的學習資源與環境

、學生透過電影賞析活動,接觸並認識情感議題,學習與他人溝通與相處的知識與技巧,進而透過文字創作及影像剪輯以創造性思考,整合電影情境及自身生活經驗,以「微小說類」或「微電影類」創作方式,實際展現性別平等教育學習內涵,促進教師課堂實踐,強化學生學習成效,進而幫助學生發展自我。

三、活動比賽項目分為兩類:

()「小小說類」故事創作比賽。

()「微電影類」影片創作比賽。

伍、比賽規則

一、主題與內容:主題由參賽學生自訂,學生透過整合電影情境及自身生活經驗融入創作作品中,以不違反善良風俗為原則,自行發揮編創小小說及微電影劇本。作品內容需符合性平議題。

二、參加對象:本校各年級學生。

三、參賽人數說明:

(一)小小說故事創作比賽:以個人撰寫方式參加

(二)微電影影片創作比賽:每件作品至多6名學生組隊參加,各組限投稿1件。

(三)兩類參賽方式得聘請12名指導老師指導,且需為現職臺北市國中任教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指導老師可以指導多個組隊學生參加比賽。

四、參賽作品規格:

()「小小說類」故事創作比賽

1.參賽作品須為未公開發表之中文原創作品。

2.每書字數於3千至1萬字以內,以本計畫肆、第二項規定發展故事。

3.作品須有封面,封面註明參賽作品名稱即可(切勿透漏作者學校及姓名)。

4.作品以電子檔(PDF WORD格式)遞交參賽作品(字體為14字標楷體橫書,固定行高22點,上下左右邊界設2公分)。

5.作品遞交前須先行校對

6.檔案命名:○○國中-參賽主題

  ()「微電影類」影片創作比賽

1.徵件作品限3-5分鐘內創作影片,以微電影故事類型為主。

2.檔案命名:○○國中-參賽主題

3.檔案類型:*.avi;*.wmv;*.mpg;*.mov;*.mp4;*.ppt,解析度需為

  1920x1080(1080p) ,最小不能小於1280x720(720p)

陸、比賽時程與參賽內容

一、校內初賽:

()邀請校內教師擔任評審,推薦至少1件微電影或小小說作品,每類作品最多3件參與臺北市決賽。

()本計畫之相關表件,請自行至學校網頁下載

()繳件內容說明:

1.「小小說類」故事創作比賽       繳件內容明細:

  1. 附件1-繳件明細檢核表」紙本1
  2. 每件參賽作品紙本12
  3. 附件2-「徵件比賽作品報名表」紙本1(報名資料請填寫並簽具完整且核章)
  4. 附件3-「徵件比賽作品資料表」紙本1(內含300以內參賽作品簡介,請依附件說明書寫)
  5. 附件4-「徵件比賽著作財產權聲明暨授權使用同意書」紙本1份(參與人員均須親筆簽名)。
  6. 上述第1-5項電子檔光碟,光碟註明名稱:小小說- ○○國中- 參賽主題。

2.「微電影類」影片創作比賽繳件內容明細:

  1. 附件1-「繳件明細檢核表」紙本1份。
  2. 附件2-「徵件比賽作品報名表」紙本1份(報名資料請填寫並簽具完整且核章)。
  3. 附件3-「徵件比賽作品資料表」紙本1份(內含300字以內參賽作品簡介,請依附件說明書寫)。
  4. 附件4-「徵件比賽著作財產權聲明暨授權使用同意書」紙本1份(參與人員均須親筆簽名)。
  5. 參賽作品影音檔,連同上述第1-4項電子檔一併燒錄於光碟中,光碟註明名稱:微電影- ○○國中- 參賽主題。

()收件日期:109年9月21日(週一)-109年9月23日(週三)17時截止,報名相關資料繳交輔導室輔導組。

(五)推薦名單公布:109年9月29日(週二)公布,並代表本校參與臺北市競賽

二、臺北市決賽: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

柒、評審標準及方式: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符合主題及內容

40

符合比賽主題內容豐富。

  1. 作品完整性

25

結構完整,(微小說字數於5千至1萬字,微電影以3-5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1. 作品創意

20

創意呈現

  1. 文字技法/

拍攝與表達

15

作品技法

表達自然、拍攝技術

捌、獎勵方式

一、校內獎勵:如期繳交參賽作品相關資料之個人或團隊,且創作內容符合比賽主題者,以參賽作品為單位,每件作品之創作者(個人或團隊)得登錄3個優點,唯經評選代表學校參與臺北市競賽者,則改敘嘉獎乙次。

二、決賽獎勵方式:

(一)預計錄取件數:徵件類別分「小小說-故事創作比賽」及 「微電影-影片創作比賽」2類。每類各錄取特優3件、優選3件、佳作6件及入選若干件;各組作品經評審委員評選未達獎勵標準者,得從缺。

 

(二)依評審成績,預定錄取優良比賽隊伍與獎勵(並將作品翻製於光碟中作為教育宣導推廣之用方式)如下:

1.「小小說-故事創作比賽」:榮獲特優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1,500元禮券;榮獲優選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1,200元禮券;榮獲佳作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900元禮券;榮獲入選學生獎狀每人乙幀。

 2.「微電影-影片創作比賽」:榮獲特優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全隊3,000元禮券;榮獲優選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全隊2,400元禮券;榮獲佳作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全隊1,800元禮券;榮獲入選學生獎狀每人乙幀。

(三)凡獲獎之學生皆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以資獎勵。

(四)校內依「臺北市109年度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從電影話情感』學生作品創作徵件比賽實施計畫」之說明逕依權責辦理指導教師及業務承辦相關人員敘獎事宜。

  (五)報名表之指導教師欄,每欄位限填1位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教師),至多2位指導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

  (六)同一指導教師與業務承辦單位人員,請擇其中最優名次敘獎,不得重覆敘獎。

  (七)指導教師之敘獎以報名表填列資料為準。

玖、活動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於比賽錄影和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和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並視需要得請參賽者無償配合修改。

二、全部參賽作品內容均不予退件,並同意將獲獎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體宣導、公布網站、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

三、若參賽作品內容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和獎金。參賽作品若涉及違法,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四、參賽作品內容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五、參賽作品內容及附件資料請以派員親送或掛號方式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確認事項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處理。參賽作品若因郵寄過程遭毀損,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公平、公正、公開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七、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本計畫的內容與規定,指導單位與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

拾、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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