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組|
臺北市立民生國中參加「臺北市109年度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
『從電影話情感』學生作品創作徵件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6.29北市教綜字第10930586502號函--臺北市109年度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從電影話情感」小小說及微電影創作徵件比賽實施計畫。
貳、目標
一、以情感教育為主軸,結合電影欣賞,帶動學生了解藝術元素並給予學生內省思考及表達溝通之深層活動。
二、透過小小說及微電影創作比賽方式,促進學生重視性別與情感教育意識、培養學生正確性別素養及資訊媒體素養與能力。
三、建立無性別歧視與無暴力之校園環境,實現性別平等之目標。
参、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校內承辦:輔導室主辦,性平委員會及相關處室、領域教師等協辦。
肆、活動主題說明:「從電影話情感」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主要目的在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對於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都應該享有一樣的學習資源與環境。
二、學生透過電影賞析活動,接觸並認識情感議題,學習與他人溝通與相處的知識與技巧,進而透過文字創作及影像剪輯以創造性思考,整合電影情境及自身生活經驗,以「微小說類」或「微電影類」創作方式,實際展現性別平等教育學習內涵,促進教師課堂實踐,強化學生學習成效,進而幫助學生發展自我。
三、活動比賽項目分為兩類:
(一)「小小說類」故事創作比賽。
(二)「微電影類」影片創作比賽。
伍、比賽規則
一、主題與內容:主題由參賽學生自訂,學生透過整合電影情境及自身生活經驗融入創作作品中,以不違反善良風俗為原則,自行發揮編創小小說及微電影劇本。作品內容需符合性平議題。
二、參加對象:本校各年級學生。
三、參賽人數說明:
(一)小小說故事創作比賽:以個人撰寫方式參加。
(二)微電影影片創作比賽:每件作品至多6名學生組隊參加,各組限投稿1件。
(三)兩類參賽方式得聘請1至2名指導老師指導,且需為現職臺北市國中任教之教師(含代理代課…等)。指導老師可以指導多個組隊學生參加比賽。
四、參賽作品規格:
(一)「小小說類」故事創作比賽
1.參賽作品須為未公開發表之中文原創作品。
2.每書字數於3千至1萬字以內,以本計畫肆、第二項規定發展故事。
3.作品須有封面,封面註明參賽作品名稱即可(切勿透漏作者學校及姓名)。
4.作品以電子檔(PDF及 WORD格式)遞交參賽作品(字體為14字標楷體橫書,固定行高22點,上下左右邊界設2公分)。
5.作品遞交前須先行校對
6.檔案命名:○○國中-參賽主題
(二)「微電影類」影片創作比賽
1.徵件作品限3-5分鐘內創作影片,以微電影故事類型為主。
2.檔案命名:○○國中-參賽主題
3.檔案類型:*.avi;*.wmv;*.mpg;*.mov;*.mp4;*.ppt,解析度需為
1920x1080(1080p) ,最小不能小於1280x720(720p)。
陸、比賽時程與參賽內容
一、校內初賽:
(一)邀請校內教師擔任評審,推薦至少1件微電影或小小說作品,每類作品最多3件參與臺北市決賽。
(二)本計畫之相關表件,請自行至學校網頁下載
(三)繳件內容說明:
1.「小小說類」故事創作比賽 繳件內容明細:
2.「微電影類」影片創作比賽繳件內容明細:
(四)收件日期:109年9月21日(週一)-109年9月23日(週三)17時截止,報名相關資料繳交輔導室輔導組。
(五)推薦名單公布:109年9月29日(週二)公布,並代表本校參與臺北市競賽
二、臺北市決賽: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
柒、評審標準及方式:
評分項目 |
比重 |
項目內容 |
|
40% |
符合比賽主題內容豐富。 |
|
25% |
結構完整,(微小說字數於5千至1萬字,微電影以3-5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
|
20% |
創意呈現 |
拍攝與表達 |
15% |
作品技法 表達自然、拍攝技術 |
捌、獎勵方式
一、校內獎勵:如期繳交參賽作品相關資料之個人或團隊,且創作內容符合比賽主題者,以參賽作品為單位,每件作品之創作者(個人或團隊)得登錄3個優點,唯經評選代表學校參與臺北市競賽者,則改敘嘉獎乙次。
二、決賽獎勵方式:
(一)預計錄取件數:徵件類別分「小小說-故事創作比賽」及 「微電影-影片創作比賽」2類。每類各錄取特優3件、優選3件、佳作6件及入選若干件;各組作品經評審委員評選未達獎勵標準者,得從缺。
(二)依評審成績,預定錄取優良比賽隊伍與獎勵(並將作品翻製於光碟中作為教育宣導推廣之用方式)如下:
1.「小小說-故事創作比賽」:榮獲特優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1,500元禮券;榮獲優選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1,200元禮券;榮獲佳作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900元禮券;榮獲入選學生獎狀每人乙幀。
2.「微電影-影片創作比賽」:榮獲特優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全隊3,000元禮券;榮獲優選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全隊2,400元禮券;榮獲佳作學生獎狀每人乙幀及全隊1,800元禮券;榮獲入選學生獎狀每人乙幀。
(三)凡獲獎之學生皆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以資獎勵。
(四)校內依「臺北市109年度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從電影話情感』學生作品創作徵件比賽實施計畫」之說明逕依權責辦理指導教師及業務承辦相關人員敘獎事宜。
(五)報名表之指導教師欄,每欄位限填1位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教師),至多2位指導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
(六)同一指導教師與業務承辦單位人員,請擇其中最優名次敘獎,不得重覆敘獎。
(七)指導教師之敘獎以報名表填列資料為準。
玖、活動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於比賽錄影和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和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並視需要得請參賽者無償配合修改。
二、全部參賽作品內容均不予退件,並同意將獲獎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體宣導、公布網站、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
三、若參賽作品內容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和獎金。參賽作品若涉及違法,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四、參賽作品內容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五、參賽作品內容及附件資料請以派員親送或掛號方式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確認事項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處理。參賽作品若因郵寄過程遭毀損,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公平、公正、公開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七、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本計畫的內容與規定,指導單位與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
拾、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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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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