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學務處
{{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113年11月4日北市教體字第1133107304號函及113年11月6日北市教體字第1133109311號函(計達)續辦。
二、為維護校園食品安全,本案前業函請各校午餐暫緩使用辣椒粉、咖哩粉(含咖哩塊)及薑黃粉等調味品至114年1月20日,合先敘明。
三、考量中央業加強原物料源頭輸入管理,且雙北近期查核尚無新增違規品項,衡酌學校午餐料理多元性,即日起可恢復使用辣椒粉、咖哩粉(含咖哩塊)及薑黃粉等調味品。
倘學校2、3月份菜單已開立,尊重各校與廠商協調更改菜單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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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2-11|
{{ $t('FEZ005') }} 577|